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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度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始于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是一所传统深厚的百年名校,现已发展成以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核科学与技术研究的单位之一,是国内最早具有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和核技术及应用博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经过985“非动力核技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211工程建设,在核科学与技术理论与实验和应用研究方面,特别在强流离子束、微弧氧化、离子束材料表面改性、X光调控技术、辐射物理、核电子学、重离子核物理等领域形成了自具特色的学科,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要成就。目前,为进一步提升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整体实力,适应学科发展需要,特面向海内外招收2018年度“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

  一、招聘岗位:“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指的是,珠海校区依托北京校区相关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范围内,面向海内外招收到珠海校区工作的博士后。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从事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

  三、选拔资格条件:一般为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通过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学校人事部门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招聘类别及薪酬待遇

  1. 第一类: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已取得突出成果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含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专项经费支持20万和珠海校区经费支持20万。国家名额之外的由珠海校区经费全额资助。

  2. 第二类:符合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后进站标准,且承诺达到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照学校现有A类博士后管理办法,费用由珠海校区和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双方共同承担。

  3. 第三类:符合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建设需求,且承诺达到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2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照学校现有B类博士后管理办法,费用由核科学与技术学院自筹。

  其他待遇:

  1.人事关系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落户北京本部博士后集体户口。

  2.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本部交纳“五险一金”。

   3.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可由学校安排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博士后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申请奖励。

  5.成就特别突出者,出站时可优先考虑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作。

  六、报名方式和所需材料

  应聘者请先将个人学术简历及代表性成果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应聘+姓名+单位名称。通过初审后,我院将通知应聘者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进行面试。具体进站程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芙蓉      邮箱:frma@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0328

  附: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和出站考核指标:

 

进站遴选指标:

1. 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SCI-Q1区期刊论文1篇,或SCI-Q2区期刊论文2篇,或其他SCI期刊论文至少3篇。

3)具备技术创新经验,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项。

出站考核指标:

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出站: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或以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合作导师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同时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SCIEI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Q2区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