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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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2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总体工作部署,现正式启动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教育部通知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附件2)全文转发,并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人选应具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教育部通知中规定的有关条件;

2.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因此我校不参加讲座教授申报工作;

3.2015年起教育部新增青年学者项目,申报条件详见教育部通知,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

二、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通知,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在每个二级学科上各限额推荐1人,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三、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岗位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应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

(二)严格遴选程序

1.各单位通过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并对人选的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2.根据教育部通知中关于岗位设置的要求,请相关学科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以及多人申报的岗位进行评审,严格选拔,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人选推荐材料将在校内公示一周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三)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根据教育部要求,鼓励直接从校外(海外)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中推荐申报特聘教授,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四、材料报送

(一)候选人申报材料

候选人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附件4)。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日程安排如下:

1)6月2日-6月20日,各单位推荐,相关学科专家评审,推荐单位向学校申请系统账号,候选人在长江学者申报系统中填报信息并提交审核;

2)6月21日-6月25日,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6月26日-7月2日,人事处向学校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人选推荐情况并进行校内公示;

4)7月3日-7月10日,人事处将相关人选的电子材料提交教育部审核;

5)7月11日-7月14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候选人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正式申报材料需提交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推荐表和附件材料用白色铜版纸装订封面;

6)7月17日-7月21日,纸质材料上报教育部。

(二)单位推荐材料

单位推荐材料包括如下三项,请提交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各1份。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5);

2)候选人所在设岗学科领域基本情况,字数限制1500字以内(请围绕以下方面填写:学校在设置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岗位的学科领域和具体研究方向上的学科建设情况、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近年来取得的重要科学成果、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现有人员情况等);

3)推荐单位党组织对所推荐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需签字、盖章)。

(三)报送时间

请务必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候选人申报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审核,单位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bnu.edu.cn

相关附件请到学校信息门户组织与人事信息专区下载。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人:陈  丽(人事处)      荣婷婷

联系电话:58807924              58807971 

电子邮箱:rcb@bnu.edu.cn

 

 

  人事处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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